南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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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隶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十九年后,因废北平布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俗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南直隶不同于一般承宣布政使司,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区,范围内的十八府州直接向六部负责。

上级: 六部

下级行政区: 应天府

原称:

政府官署:

朝代: 大明

毗邻: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 南直

行政区类别: 非行政区

设立始年: 大明洪武九年

辖境: 上海市

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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