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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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史记·儒林列传》称“焚诗书,坑术士”。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在此之前《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始皇长子扶苏的话“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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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事件

秦朝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事件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极为重要且影响深远的文化灾难,发生在秦朝时期,对古代中国的文化、思想、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将尽量详细地

焚书坑儒文化统一

秦朝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化事件之一,发生在秦朝时期。这一事件对于当时的文化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于后世的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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