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中国、朝鲜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为管理佛教僧侣的机构。
中国宋代始设,为鸿胪寺所属,有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后废止鸿胪寺,遂将左右僧录并入礼部。明代沿用。
朝鲜王朝初期亦设僧录司,至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朝鲜世宗始废止僧录司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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