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
► 五经正义个人资料 ► 五经正义历史事件 ► 五经正义历史百科《五经正义》,原名《五经义疏》,专指《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五部儒家经书(通称五经)的注解之疏义。由唐太宗诏令孔颖达主持,由诸儒共参议,贞观十六年撰成,续有修正,直到唐高宗永徽四年才颁布。初名“义赞”,诏改称“正义”。
《五经正义》的编纂被视为官方统一南学、北学的手段,使六朝以来南、北地区各自发展的经学思想殊途而归一,是后来各朝代相继编纂官方经学解释的滥觞。至高宗时颁行,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课本,然而朱熹对《周易正义》评价不高,认为孔氏负责编撰的《五经义疏》,《春秋》最好,《诗》、《礼记》次之,《书》、《易》为下。清代《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孔疏不仅“墨守专门”,唯王弼注是从,而且“至于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亦非考证之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