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

► 宣政院个人资料 ► 宣政院历史事件 ► 宣政院历史百科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院使秩正二品,由当时的元朝帝师八思巴兼领,并设有院使、同知、副使等官员,下辖吐蕃地区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包括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元帅府等。当时全国藏区被划分为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即吐蕃等处、吐蕃等路、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均受总制院管辖。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尚书省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由帝师兼领,被批准,而且院使升从一品,与中书省、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并列。根据元朝的规定,对于全国各省佛教和吐蕃地区的一般性事务可设行宣政院驻当地处理,如遇重大军事则由宣政院与枢密院联合负责处理。他们凡...

上一位:信陵君 | 下一位:谢章铤

元廷设宣政院辖藏

元朝宣政院

元朝设立宣政院管辖西藏是中央政府对西藏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和政治意义。以下从背景、职能、影响等方面展开说明:1. 设立背景 宣

宣政院设立与地方治理的革新措施研究

元朝宣政院

宣政院设立与地方治理革新措施研究一、引言宣政院的设立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其设立标志着地方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本文旨在探讨宣政院

元代的外交使节

元朝宣政院

元代的外交使节在中国古代外交史上具有显著特色,其活动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远超前代。以下从制度、人物、事件及影响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外交制度与

藏传佛教在元代

元朝宣政院

藏传佛教在元代(1271-1368年)的发展与政治、文化密切相关,成为连接西藏与中原王朝的关键纽带。以下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和史实分析:1. 萨迦派的崛起与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