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
► 豫州个人资料 ► 豫州历史事件 ► 豫州历史百科豫州,原为中国古地名,是中国古籍所记载的九州之一,而作为实际的行政区划,开始于汉武帝时期。
先秦《尚书》、《尔雅》、《周礼》、《吕氏春秋》等书中,都记载有九州,虽然对九州的具体记载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礼》记载:“河南曰豫州”。《吕氏春秋》中说:豫州在河水和汉水之间,是周的所在地。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为十三个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辖境约今淮河以北、南北汝河流域以东的豫东、皖北与江苏丰、沛两县地。但这里的州刺史部只是监察区,并无治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东汉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域,其中豫州治所为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辖区在河南东部和安徽西部,下辖颍川郡、汝南郡2郡,梁国、沛国、陈国、鲁国4国。
三国的曹魏时期,豫州的治所在安城县(今河南正阳县东北、南汝河西南岸)。下辖颍川郡、陈郡、鲁郡、汝南郡、谯郡、弋阳郡、阳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