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

► 约法三章个人资料 ► 约法三章历史事件 ► 约法三章历史百科

约法三章原指刘邦攻入秦朝都城咸阳后制定的简化秦朝苛法的做法,后来演变成为根本性的法律规定,曾成为“宪法”的名称。

约法三章一词,最早出现于《史记》“高祖本纪”。公元前207年,刘邦占领秦都咸阳后,废除了秦的苛法严刑,只保留“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三条。(者处死,伤害及盗取财物给予和罪行相应的刑罚)

后来在中国史书中,“约法三章”还用于表示政府轻刑缓赋的措施,“三”已成泛称。例如在《晋书》“卷112·载记第12”、《宋书》“卷74·列传第34”、《南齐书》“卷24·列传第5”中都有记载。

上一位:益昌公主 | 下一位:叶贽

汉初法制建设成果

汉朝约法三章

汉初法制建设成果汉代初期,我国法制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在法治建设刚刚起步的时期,汉初的法制成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