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卿召公法治人民
朝代:西周 | 时间:2024-06-03 | 阅读:9840次历史人物 ► 周公
《大卿召公法治人民》
古之圣王,立法度以治天下,其用心孰为先?曰:人民为先。
夫天下之治,自上者始。圣王上善而下治,故其治过人,人无不服。其法严而不残,刚而不虐,荡平于天下,如日月之在天,风雨之降大地,普被万物,无所不至。
夫人民者,国之本也。民生既济,国家乃安。是故圣王重民而轻官,知民之所利而为之,知民之所恶而去之。
唐虞之世,民庶安其居,田园丰稔,鸡犬相闻,人子顺父,兄弟恩睦,刑罚不用而天下太平。此皆以善治民为先也。
夫法者,所以明善而禁恶也。善恶之辨,惟民所鉴。圣王制法,必先察民情。若民无所受益,法令既立,百姓何服?故曰:民心为法基,法不可违民心。
吾尝观之,泰伯、文王、周公之治,皆先以民为本。泰伯让国于弟,文王不夺兄位,周公辅佐成王,三代相继,每每崇尚民本,不亦善哉!
再观之,秦始皇、汉武帝之政,专权,轻民伤民,尽弃前王之道,遂亡其国。后世之圣王,莫不以民为先,视民若子,养之如林,法治如铁,刚柔并济,恩威并重,无不达于心。故能久安于天下。
反观今世,有司法律甚多,而百姓不悦。何也?其法不循民意也。或刚而不宽,或专而不通,或高而不下,不能因时制宜,与民同情。是以民无所安身立命之地。
夫法者,所以安民也。令公退而视法,令大夫退而视民。大夫虽贤,必因民而后行;法虽明,必因民而后行。所谓法之为治者,在于合乎民意,惠及百姓,不违民心。
是故圣王制法,必先察民情,知民所欲,设法以益之。法还于民,民归于法,上下相得,此最为上策。若上独制法而下不服,徒以强力强之,终必有乱。
诚能以民为重,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法令施行时时副以仁恩,则天下太平,百姓安康。此所以为大治也。
今日之世,诸公宜以是为鉴。夫天下归心于太平盛世,非以暴虐威逼,必由乎民心之向背。此古今不易之道。若智者深思之,当何以为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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