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十八级爵位详释
朝代:秦朝 | 时间:2025-06-11 | 阅读:9690次历史人物 ► 睡虎地秦简
秦代的爵位制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建立的系统性军功爵制,源自商鞅变法时期的“二十等爵”,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称为“十八级爵位”。这一制度以军功为核心,打破世卿世禄传统,极大推动了秦国的军事动员能力。以下是秦代爵位的详细解析:
1. 爵位等级与名称
秦爵在《商君书》和《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均有记载,实际分为二十等,但“十八级”可能是因最高两级(关内侯、彻侯)的特殊性而产生的俗称。由低到高依次为:
公士:最低级,赐田一顷、宅一处,可担任基层官吏。
上造:赐田二顷,享乘用战车的资格。
簪袅(或“簪褭”):可配戴特定马饰,领少量仆役。
不更:免除更戍(轮换服役)义务,为军吏预备阶。
大夫:中级爵位,可统帅百人,俸禄三百石。
官大夫:加赐田宅,可任县尉等职。
公大夫:步入高爵门槛(第七级),见县令可不拜。
公乘:允许乘用公家车马,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五大夫:俸禄四百石,可免除全家徭役。
左庶长:十级爵,军中可统万兵,参与军政决策。
右庶长:辅佐左庶长,地位稍次。
左更:十二级,主管特定军事或工程。
中更:居中调度,多负责后勤。
右更:十四级,职能与左更对称。
少上造:十五级,仅次于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秦国最高军职兼爵位,白爵曾获此爵。
驷车庶长:主掌王族事务兼领军事。
关内侯:十九级,有封号无封国,食邑征税。
彻侯(列侯):最高爵,赐封地,汉避武帝讳改“通侯”。
2. 晋升机制
爵位晋升严格依赖“首功制”:“斩一首爵一级”(《韩非子》)。标准包括:
战场斩敌首级(需核验,防止冒功)。
集体战功按比例分配爵位。
军需贡献(如运粮达标可晋爵)。
3. 配套权益
经济:按爵授田宅(如五大夫得25顷田),高爵可减免赋税。
司法:高爵可抵罪(“爵二级以上”免刑)。
身份:爵位世袭有限制,通常降至公士。
4. 制度意义
商鞅将爵位与“耕战”绑定,《商君书·境内》载:“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此举使秦国形成全民皆兵的社会结构。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显示,爵位还与丧葬规格(如墓道台阶数量)挂钩,体现严格的等级化。
5. 后续影响
汉承秦制但放宽授爵,东汉后爵位逐渐虚化。秦爵的务实性在于将人力资源转化为战争效能,这一制度设计成为后世军功爵的蓝本,但其严苛性也加剧了秦的暴政形象。
需要说明的是,学界对秦爵等级的划分仍有争议,如“庶长”是否纯属爵位或兼具官职,以及“卿”与“大夫”的界限等问题,尚待新出土文献进一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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