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官吏选拔制度
朝代:夏商 | 时间:2025-06-08 | 阅读:230次历史人物 ► 商朝
商朝的官吏选拔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世袭制与宗法血缘关系
商朝实行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世袭制,官职多由贵族家族垄断。中央高级官职如“尹”“多尹”多由王族或与王室联姻的氏族成员担任,地方官吏(如“侯”“伯”)也主要由宗室或姻亲世袭。甲骨文中常见“子某”“妇某”等称呼,反映了家族势力对政权的渗透。
二、功绩与能力选拔
部分职位通过实际能力选拔:
1. 军事将领:将领如“师般”“望乘”等因战功晋升,甲骨文中有大量记载其征战活动。
2. 宗教神职人员:贞人集团通过占卜技能获得政治地位,如“争”“宾”等著名贞人频繁参与决策。
3. 技术官员:负责青铜铸造、历法制定的技术类官职(如“工”“史”)需专业知识。
三、商王直接任命
商王拥有最高人事权,甲骨卜辞中可见“王命某”担任某职的记载。官员常需通过占卜确认任命是否“受祐”,反映神权与王权的结合。
四、“臣”“仆”阶层的晋升
部分底层官吏(如管理奴隶的“小臣”)可能从非贵族中选拔,甲骨文中有“小臣墙”等因功受赏的案例,但整体上阶层流动有限。
扩展知识:
商朝后期出现“多君”“百僚”等职官分类,职能逐步细化。
与夏朝相比,商朝选拔更系统化,但相比西周仍缺乏明确制度规范。
安阳殷墟出土的“宰丰骨匕”铭文记载了商王赏赐下属的事例,侧面反映奖惩与职务挂钩。
商朝官吏选拔制度体现了早期国家的特点:血缘世袭为主,辅以功绩选拔,神权色彩浓厚,为西周世卿世禄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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