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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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唐朝一度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疋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租庸调定须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破坏,租庸调法则失败,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又不断土地兼并,公家已无土地实行均田制,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大多逃亡。安史之乱后,朝廷负担遽增。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的两税法,以征收银钱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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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撼国本

唐朝租庸调制

安史之乱(755—763年)是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事件,由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发动,持续八年之久,对唐朝政治、经济、军事、社会造成全方位冲击,彻底动摇

后汉建邦初稳定

五代十国租庸调制

后汉建邦初稳定后汉时期,一个新的王朝刚刚建立,国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但经过努力,最终实现了初步的稳定。本文将探讨这一时期国家稳定的重要性

隋朝中央集权制的特点

隋朝租庸调制

隋朝中央集权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 隋朝在中央设立三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

隋朝租庸调制的特点

隋朝租庸调制

隋朝的租庸调制是继承北魏至唐前期的重要赋税制度,其核心特点如下:1. 以均田制为基础 租庸调的实施依赖于均田制的土地分配。政府向成年男子(丁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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