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徭役制度,劳役巨大
朝代:秦朝 | 时间:2024-04-21 | 阅读:4017次历史人物 ► 秦始皇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短暂而强大的王朝,其在政治、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秦朝实行的徭役制度,却是这个王朝的一大阴影。徭役制度在秦朝得到了广泛应用,通过对农民进行强制征召,使得他们成为劳役力量,为秦朝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将从秦朝徭役制度的形成、实施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秦朝徭役制度的形成
秦朝的徭役制度源于先前诸侯国实行的“庸、赋、役”等制度。在东周时期,诸侯王国为维持国家运转、军事防御等需要,实行了“庸、赋、役”的制度。其中,“庸”是杂税,“赋”是田土税,“役”是劳动征召。征召壮丁是诸侯国的常规做法,以保证军队的实力。在战争、建设工程等需要劳动力的时候,也会动用农民劳役进行租借或强制征收,这就是役。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形成了空前强大的中央集权,统一称号为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秦始皇将地方上的各种制度进行了整合和改革。徭役制度是这一改革的核心之一。
秦徭役制度是在前代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在秦朝之前,诸侯国征召民夫时多是租借、征收和明确时限,劳动力成为商品化交易。到了秦朝,征召时强制性加强,农民个人和家庭的利益被剥夺,逐渐形成了奴役化的徭役制度。秦始皇大规模地动员了农民劳动力,把驱动生产经济发展的重担压到了人民的肩上,目的是用农民的劳动力来维持统治秩序、满足军队、工程等设施的建设需求。因此,秦朝徭役制度的形成是在战乱、战争和建设工程的需求下,通过对农民进行强制招募和剥夺,形成的。
二、秦朝徭役制度的实施
秦朝徭役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九锡”和“郡县丞相系统”两个方面。九锡是秦始皇颁布的法令,规定了农民田地免征、民间资本贷款等优惠待遇,使得农村中的贫苦奴隶和小地主得到了一些改善。但秦朝这些措施受到的争议较大,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郡县丞相制”是秦代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秦始皇设立诸侯国行政中心,称为郡,郡内设丞相,实际行政负责人。在每个郡的基础上,设立县的行政中心,县内设丞相,县内政权完全被中央及郡政府所掌握,由全权代理人统一经营管理。因此,征召士兵和徭役台账等操作在每一个郡县内得到了完美的执行。
秦朝徭役制度实施的重点,是对于农民的招募和剥夺。秦朝军队、工程建设、文化搞活动等都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因此,秦始皇颁布徭役制度,强制招募农民田地,使得农民成为了强制劳役的对象,农民们需要为皇帝的建设和其他的公共事务劳动,甚至不得不整年待在工地周围,就地生活和劳动。
三、秦朝徭役制度对社会的影响
秦朝徭役制度虽然是当时政府经济的必备手段,但其带来的影响也十分明显。
1.农业生产的停滞
秦徭役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民被强制征召到作为军队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劳动力,因此对于农田的遣散和土地的私有化丧失了管理者的财产意识,导致了土地被物尽人亡的现象。农业生产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农村人口纷纷外逃,使秦朝期间的农业大幅度停滞。
2.劳动力过度疲乏
秦徭役制的执行强制农民劳动,把有限的劳动力从原本产出产品的农业生产中转移到了国家公共建设中。每整年征召两次,中间不间断,强制农民成为皇帝的劳力支持,许多人被抽调出来潜在的劳动力过于疲累和衰弱,极端的情况是劳役成为劳慕的责任,死者甚众。
三、社会成分的分化
徭役制度的实施,使得贫苦阶层的农民成为了被压迫的对象,而富有的地主,则可以通过支付赎金,使其家中贫苦成员免于徭役。这一做法突显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谷堆积如山沃能润,百姓养不起。因此,社会中的阶级分化日益加剧,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结语 现代人们在得到较多自由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太多人忘了劳动和奉献,忘了自己的肩上,在这个缺少热爱和社会意识的时代里,徭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许不失为一种治国之法,但在社会、道德、文化层面却是遭人误解的。总之,徭役制度是一个充分表明了其悲惨局面,是不能再适应人性的奴役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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