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贪污巨款伏诛
朝代:清朝 | 时间:2025-06-12 | 阅读:852次历史人物 ► 和珅
和珅(1750-1799)是清朝乾隆、嘉庆两朝权臣,历任户部尚书、军机大臣等要职,但其贪腐行为堪称中国历史上之最。据《清史稿》记载,和珅被抄家时查出白银8亿两(约合当时清政府15年财政收入),其财富总值超过清政府十年税收总和。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初三乾隆驾崩后,嘉庆帝立即以"二十大罪"将其下狱,正月十八日赐死。
和珅贪腐手段主要包括:
1. 利用职权受贿:长期把控官员,形成"和党",地方官员需缴纳"议罪银"(变相保护费)才能保全职位。
2. 垄断商业贸易:控制京城当铺、粮店、古玩行等暴利行业,其开设的"庆余堂"药铺规模冠绝全国。
3. 侵吞国库:任内务府总管期间,将皇家收入中饱私囊,连缅甸进贡的翡翠原石都被私藏。
4. 土地兼并:在直隶占有田地80万亩,收租房屋1000余间,还在承德建有仿照避暑山庄规格的私人园林。
5. 勒索盐商:掌控两淮盐政时,每引盐(约200斤)加收2两白银"办公费"。
值得注意的是,《查抄和珅家产清单》显示其财产包括:
赤金580万两(合计8.7万公斤)
江苏铜山县多家矿场股权
内务府专用的东珠、珊瑚等御用物品
人参680余斤(当时贵重药材)
西洋自鸣钟160座
其倒台具有深刻政治背景:乾隆后期吏治腐败加剧,和珅作为"替罪羊"被处决后,嘉庆虽追缴部分赃款(实际入库约2亿两),但未能改变清朝的衰败趋势。现代学者估算,和珅贪污总额相当于当时全国GDP的5%-8%,这种系统性腐败成为清朝由盛转衰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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