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马财政改革
朝代:元朝 | 时间:2025-07-12 | 阅读:7973次历史人物 ► 阿合马
阿合马(?—1282年)是元世祖忽必烈时期著名的理财大臣,其财政改革对元朝初期的经济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以下是阿合马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史实分析:
1. 推行专卖制度
阿合马延续宋金旧制,强化盐、铁、酒、茶等商品的官府专卖(即“榷卖”)。他扩大盐引制度,将盐税收入定为财政核心来源,甚至强制百姓按户认购盐引,导致民间负担加重。此外,他对冶铁业实行垄断经营,在邢州、绛州等地设立官营铁冶,虽增加收入,但压制了民间手工业发展。
2. 改革税收体系
- 包税制(扑买):阿合马推行“扑买法”,将部分地区税收承包给商人或官员,约定固定税额。此法虽短期内增加国库收入,但承包者往往横征暴敛,加剧社会矛盾。
- 工商业税加重:加强对市舶贸易的抽分(关税),并新增各类商税,如“额外课”,对丝料、棉布等商品征收附加税。
3. 货币经济措施
阿合马主张增发纸币“中统钞”,但因缺乏金银储备,后期导致通货膨胀。他还试图规范货币流通,打击私铸,但效果有限。此外,他推动以纸币折算实物赋税,进一步将农民纳入货币经济体系。
4. 户籍管理与劳役改革
通过“括户”清查隐匿人口,增加税收基数。对匠户实行“匠籍制”,强化官府对工匠的控制,确保宫廷和军队物资供应,但加重了匠户的徭役负担。
5. 中央财政机构集权化
阿合马先后任中书平章政事、制国用使等职,将财权集中于个人手中。他设立“尚书省”分管财政(后与中书省合并),削弱传统中书省的权力,引发朝中汉法派(如许衡)与回回官僚集团的激烈冲突。
历史评价与争议
阿合马的改革短期内为元朝征服战争和都城建设(如大都)提供了财力支持,但其手段严苛,导致民怨沸腾。他以“敛财之臣”闻名,《元史》称其“苛刻诛求,为国敛怨”。1282年,阿合马被汉人军官王著刺杀,忽必烈事后虽处死刺客,但也下令追查其罪行,并处决其党羽。阿合马的改革反映了元初财政对汉地经济的依赖与掠夺性,成为元代财政政策“功利化”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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