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御史,分设左、右副都御史。为中国明朝、清朝官制之一,清朝时品等为正三品。1636年,皇太极即位后,清政府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设都御史,而副都御史为从官,并实际执行负责纠察中国十五道、在京百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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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合纵
西周周文王
夏商伯益
清朝洋务运动
明朝俞大猷
元朝阿合马
宋朝柳永
五代十国柴荣
唐朝李白
隋朝展子虔
隋朝高颎
南北朝苏绰
晋朝司马睿
三国曹操
汉朝刘协
秦朝韩信
春秋战国范蠡
西周许文叔
夏商祖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