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御史,分设左、右副都御史。为中国明朝、清朝官制之一,清朝时品等为正三品。1636年,皇太极即位后,清政府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设都御史,而副都御史为从官,并实际执行负责纠察中国十五道、在京百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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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宋孝宗
五代十国李世民
唐朝章怀太子
隋朝杨坚
南北朝屯田制
晋朝嵇康
三国吕布
汉朝刘秀
秦朝秦始皇
春秋战国乐毅
秦朝秦朝
春秋战国庄子
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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