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御史,分设左、右副都御史。为中国明朝、清朝官制之一,清朝时品等为正三品。1636年,皇太极即位后,清政府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设都御史,而副都御史为从官,并实际执行负责纠察中国十五道、在京百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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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海瑞
元朝元朝
宋朝赵构
五代十国周世宗
唐朝王昌
隋朝杨坚
南北朝萧绎
晋朝王敦
三国司马懿
汉朝梁冀
西周周成王
夏商甲骨文
清朝和珅
明朝毛文龙
元朝乃颜
宋朝宋钦宗
五代十国刘晟
唐朝唐朝
隋朝
南北朝交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