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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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发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为苏轼政治生涯重大转折,几至于死亡,后经力保,改谪黄州团练副使安置。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
事件结果: 后因
伤亡与损失: 平日与苏轼往来者,如曾巩、李清臣、张方平、黄庭坚、范镇、司马光等29人亦遭处分。张方平、司马光和范镇罚红铜三十斤,其余各罚红铜二十斤。乌台诗案于同年12月结束
发生地区: 北宋时期
发生时间: 1079年
地理位置: 商丘、开封
领导者: 御史何正臣、御史
上一位:吴兢 | 下一位:王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