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勖音律定雅乐
朝代:晋朝 | 时间:2025-06-13 | 阅读:9516次历史人物 ► 荀勖
荀勖(约210—289年,一说卒于289年后),字公曾,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西晋著名律学家、音乐理论家、政治家。他在音乐史上以“荀勖笛律”闻名,对魏晋时期雅乐的规范和乐律学发展有重要贡献。
一、背景与政治生涯
荀勖出身颍川荀氏,为荀彧曾孙。西晋初年历任侍中、中书监等职,参与制定《泰始律》。他精通音律,兼任乐官,主导了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年)的雅乐改革。这一时期,西晋承接汉魏旧乐,但因战乱导致乐制混乱,急需系统整理。
二、荀勖笛律的理论贡献
1. 制定笛律标准:荀勖设计十二支“泰始笛”,每笛对应一均(调高),以校正雅乐音准。他提出“笛律三调法”,通过调整笛孔位置实现旋宫转调,解决了传统管乐器音律不精确的问题。
2. 恢复古律体系:结合汉代京房六十律和魏代杜夔旧律,荀勖以“三分损益法”推算十二律吕,确立黄钟标准音高(频率约366赫兹,以晋尺计算),并著《律笛正义》(已佚)。
3. 解决管口校正问题:首次系统提出管乐器的“管口校正”计算法,即在笛体长度上增减一定比例以补偿气流震动误差,比欧洲同类理论早千余年。
三、雅乐实践与影响
1. 泰始乐制改革:荀勖主持修订西晋宫廷雅乐,参校《诗经》古乐与汉代乐府,编订《正德》《大豫》等舞曲,规范祭祀、朝会用乐。
2. 乐器制作技术:改进笛、磬、钟等乐器形制,尤其注重笙的律制协调,推动乐器标准化。
3. 乐书编撰:所著《晋诸乐仪注》记载雅乐仪轨,其律学理论被南朝宋何承天、唐代祖孝孙继承发展。
四、争议与局限
1. 荀勖笛律因依赖竹管材质,实际音高易受温度湿度影响,后世唐代张文收改用金属定律器更趋稳定。
2. 部分学者认为其理论过度依赖数学推算,与音乐实践存在脱节,如《宋书·律历志》批评其“笛声不及古磬清越”。
结语
荀勖的律学理论与雅乐实践,是中国古代音乐史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其科学化、系统化的方法为后世乐律研究奠定了基础。尽管存在技术局限,但其对管律计算的探索在世界音乐声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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