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义洛阳复耕者
朝代:五代十国 | 时间:2025-06-12 | 阅读:3969次历史人物 ► 朱温
张全义洛阳复耕者是五代十国时期后唐政权下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地方治理能臣。关于其在洛阳地区的农业恢复政策,主要可考于《旧五代史》《资治通鉴》等史料,其治理实践体现了乱世中地方官员的务实态度。
一、历史背景与人物定位
张全义(852—926),字国维,初名张言,先后效力于黄巢、诸葛爽等势力,后归附朱温,在后梁时期任河南尹,后唐时仍受重用。其政治生涯贯穿唐末至五代初期,在洛阳地区累计治理近30年,成为五代地方官中罕见的"不倒翁"。
二、农业恢复具体措施
1. 人口招抚政策
面对洛阳历经秦宗权之乱后"都城灰烬,满目荆棘"的惨状(《旧五代史·张全义传》),张全义实行"屯田制",招纳流民每户给予耕牛、种子,前三年免征赋税。据载最初仅余百户的洛阳,经其治理恢复至五六万户规模。
2. 生产组织创新
采用军事化管理制度:将农户以"屯"为单位编组,每屯设屯将管理,形成"户有耕牛、田有定籍"的体系。此法既稳定生产秩序,又便于战时动员。
3. 基础设施重建
主持修复隋唐以来荒废的洛阳漕渠体系,特别注重恢复龙门堰等水利设施,使"溉田六千顷"(《册府元龟》卷678)。同时重建城内坊市,促进商业复苏。
三、治理特点与历史评价
1. 务实避虚的政治智慧
在梁唐易代之际,张全义通过进献粮饷(《新五代史》载其向后唐庄宗献马千匹、粮十万斛)保持政治生存空间,使洛阳免遭战火波及。
2. 农业成就的数据佐证
后唐同光年间洛阳地区田赋收入达三十万贯,较唐末恢复约四成。欧阳修评其"虽起盗贼,而颇有好政"(《新五代史·杂传》)。
3. 时代局限性
其治理仍依赖人身依附关系,屯田民户实际处于半农奴状态。且农业恢复成果随五代战乱难以持续,至宋初洛阳周边仍有大量抛荒地。
四、延伸历史影响
张全义的治理模式为后来北宋的"营田司"制度提供借鉴。其将军事管理与农业生产结合的做法,亦可见于宋代陕西手等制度。现存洛阳唐代白居易墓园的修葺工程,亦属其在文化重建方面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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