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农业政策变
朝代:元朝 | 时间:2025-06-10 | 阅读:5812次历史人物 ► 元朝
元朝的农业政策在继承前代基础上有诸多变革与创新,其核心围绕土地制度、赋税改革、农田水利和作物推广展开,同时受游牧传统与汉地农耕文明融合的影响,政策呈现出独特的两面性。以下从多个维度详细分析:
一、土地制度:屯田与贵族领地并存
1. 军民屯田制度化
元朝在全国推行大规模屯田,分军屯、民屯两类。军屯由卫所兵户耕种,主要分布于边疆(如岭北、云南),《元史·兵志》记载全国屯田面积达17.5万顷;民屯则招募流民或强制迁徙民众垦荒,如至元七年(1270年)设司农司统领华北民屯。
2. 投下制度与土地兼并
蒙古贵族通过“投下户”获得封地(五户丝制),享有征税权,导致中原土地兼并加剧。忽必烈虽限制贵族圈占农田(如《至元新格》禁止“夺民田为牧地”),但实际收效有限,华北多地仍出现“牧场侵农田”现象。
二、赋税体系:南北分治与货币化尝试
1. 北方“丁税地税并征”
沿袭金代“科差法”,按户征收丝料、包银,同时按亩征粟(每亩3升)。至元十七年(1280年)统一税制,但贵族寺院常免税,税负多转嫁贫户。
2. 南方沿用两税法
江南保留宋代夏秋两税,按田亩纳粮,但附加“鼠耗”“斛面”等杂税,实际税率达十税二三。延祐年间(1314年)张珪奏称“江南赋役重十倍于宋”。
三、农业技术推广与重农措施
1. 官方农学著述
司农司编纂《农桑辑要》(1273年),推广轮作、选种技术,首次系统记载棉花种植,推动黄道婆棉纺技术传播。
2. 水利建设与漕运
设都水监修治黄河、会通河,郭守敬主持通惠河工程,保障漕运;但在后期因治理不善,至正年间黄河决口引发红巾军起义。
3. 经济作物激励
强制推广桑枣种植(至元九年令“户种桑枣二十株”),并引入西域石榴、西瓜等作物,但棉花推广受贵族抵制,直到元末才普及。
四、矛盾与局限
1. 政策执行偏差
尽管屡颁《劝农诏》,但地方官吏苛征“包摊”(虚报垦田数),导致农民弃田逃亡,《元典章》记载大德七年(1303年)流民达200余万户。
2. 游牧思维残留
宫廷长期保留“斡脱”商队制度,部分贵族仍视农业为“末业”,至大四年(1311年)甚至有人提议“废耕作,专畜牧”,反映文化冲突。
元朝的农业政策客观上促进了边疆开发与技术交流,但其民族特权结构导致社会矛盾积累,最终成为政权崩溃的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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