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音乐器乐发展
朝代:夏商 | 时间:2025-08-10 | 阅读:4437次历史人物 ► 妇好
商代的音乐器乐发展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这一时期的音乐不仅服务于宗教祭祀和宫廷礼仪,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与技术水平。以下从乐器种类、音乐功能及考古发现等方面详述商代音乐器乐的发展情况。
一、乐器类型与考古实证
1. 打击乐器
- 铜鼓与特磬:商代青铜冶铸技术的成熟催生了礼乐重器,如湖北崇阳出土的商代铜鼓,以及殷墟妇好墓中的特磬(单个大型石磬)。这些乐器多用于祭祀场合,声音浑厚肃穆。
- 编磬与编铙:殷墟出土的编磬(3-5件一组)和编铙(如妇好墓5件一组的青铜铙),证明商代已出现初步的旋律性打击乐器组合,音高关系显示其对音律的探索。
2. 吹奏乐器
- 埙:商埙形制趋于规范,多为平底卵形,五音孔设计(如河南辉县琉璃阁出土埙),可吹奏完整的七声音阶,显示出音律理论的进步。
- 骨笛与陶哨:部分遗址出土的骨笛(如安阳出土的骨排箫残件)延续了新石器时代的传统,可能用于民间音乐。
3. 弦乐器推测
甲骨文中的“樂”字(像丝弦附木)或暗示弦乐器的存在,但目前尚未发现实物证据,学界对其形制仍有争议。
二、音乐的社会功能
1. 祭祀与礼制
甲骨卜辞记载商王频繁举行“奏舞”“庸奏”(用铙奏乐)等仪式,音乐是沟通神灵的核心媒介。《诗经·商颂》虽成书于周代,但可能保留了部分商代祭祀乐歌的遗韵。
2. 宫廷与军事
《礼记·郊特牲》提到“殷人尚声”,说明音乐在宫廷宴飨中的地位。青铜铙也可能用于军事号令,如南方出土的大铙多与兵器同出。
三、音乐理论与文化影响
1. 音律萌芽
商代乐器已呈现明确的音程关系,如小屯出土的编铙包含大三度、纯四度等音程,为周代十二律体系奠定基础。
2. 巫乐一体
音乐常与舞蹈结合(甲骨文“舞”字象人执牛尾而舞),巫师通过乐舞降神,形成“绝地天通”的宗教体验。
3. 地域交流
南方长江流域(如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的商式铜铙与中原形制相似,反映礼乐文化的传播。
四、考古学贡献的关键发现
殷墟西区M701墓出土的5件套编铙,测音显示可构成四声音阶。
山东滕州前掌大商墓的鳄鱼皮木鼓遗迹,印证《诗经》“鼍鼓逢逢”的记载。
河南舞阳贾湖遗址的骨笛虽属新石器时代,但其乐律传统可能影响商代音乐发展。
商代音乐器乐以“金石之声”为特色,其礼器功能大于艺术表现,但技术的精密化与音律的体系化,直接推动了两周礼乐文明的辉煌。这一时期的音乐遗产,通过器物、文字与后世文献,展现了早期中国音乐文化的多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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