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互保协议签订
朝代:清朝 | 时间:2025-06-09 | 阅读:3049次历史人物 ► 慈禧
东南互保协议是清末庚子事变期间(1900年),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首的地方督抚与列强达成的区域性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订背景、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背景
1. 义和团运动与清廷态度:1900年义和团在北方发展迅速,清廷内部以端王载漪、刚毅为首的排外派主张利用义和团对抗列强。6月21日,慈禧太后发布《宣战诏书》,命令各省督抚对列战。
2. 地方督抚的反对:东南地区督抚如刘坤一、张之洞认为盲目排外会导致列强大规模入侵,尤其在南方经济重心地区可能引发灾难。他们主张“东南自保”,以维持区域稳定。
3. 列强的需求:英、美等国希望保护其在长江流域的经济利益,避免冲突扩大到南方,因此支持东南督抚的自保行动。
协议内容
1. 不执行清廷宣战命令:刘坤一、张之洞等人拒绝执行《宣战诏书》,宣称其为“矫诏”,不予承认。
2. 维持地方秩序:东南各省承诺镇压境内义和团,保护外国侨民和商埠安全,避免列强军事介入。
3. 列强的承诺:英国通过《保护东南各省章程》,承诺不派兵进入长江流域,其他国家如美、日、德等随后默许。
4. 联合行动:参与互保的省份包括两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广(湖北、湖南)、两广(广东、广西)及闽浙(福建、浙江)等,形成事实上的“自治”状态。
影响
1. 中央权威削弱:互保暴露了清廷对地方控制的崩溃,显示汉族督抚(如湘淮系势力)已成为实际决策者,为后来辛亥革命中地方脱离中央埋下伏笔。
2. 经济免于破坏:东南地区避免战争,上海等通商口岸正常运转,民族工商业(如张謇的大生纱厂)得以发展。
3. 列强对华政策调整:互保使列强意识到中国地方势力的重要性,战后《辛丑条约》谈判中,李鸿章、奕劻等务实派被重新启用。
4. 清末新政的推动:互保派督抚如张之洞、袁世凯在战后成为新政主力,推动立宪、废科举等改革,但未能挽救清王朝。
争议与局限
1. 合法性争议:互保实质上违背了清廷“勤王”命令,但慈禧事后默许,反映出清廷的软弱。
2. 区域不平衡:北方因战争遭受重创(如京津被占),而南方相对安定,加剧了南北分化。
3. 民族主义视角批评:部分观点认为互保是“割据卖国”,但亦有人认为其避免了更大灾难。
东南互保是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展现了近代中国在内外压力下的政治分裂与务实外交的复杂性。
文章标签:互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