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卜筮制度研究
朝代:西周 | 时间:2025-06-28 | 阅读:978次历史人物 ► 宗伯
周代卜筮制度研究
周代的卜筮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宗教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为国家决策提供“神意”依据。卜筮行为贯穿于战争、祭祀、农事、立储等重大事务中,体现了“天人感应”的哲学思想,并以制度化的形式纳入《周礼》体系。以下从制度渊源、操作方法、社会功能及历史演变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制度渊源与理论依据
1. 殷周承续与变革:
周人继承了殷商“龟卜为主,筮占为辅”的传统,但进行了系统性改造。殷商卜辞多关注自然神与祖先神的直接启示,而周代卜筮更强调“德”与“天命”的关联,如《尚书·洪范》记载的“稽疑”原则,明确提出“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凸显道德优先性。
2. 《周易》体系的形成:
周代筮法以《周易》为核心,其六十四卦体系可能形成于西周中晚期。《周礼·春官》记载太卜“掌三易之法”(连山、归藏、周易),反映周人对多种占卜体系的整合。
二、操作流程与职官体系
1. 专业化分工:
- 太卜:总管卜筮,位列春官宗伯之下,负责解释兆象。
- 卜师:具体执掌龟甲灼烧(“攻龟”“衅龟”)。
- 占人:专司卦象解读,结合《易》辞断吉凶。
- 筮人:操持蓍草演卦,遵循“四营十八变”的推演方法。
2. 仪式化程序:
龟卜需经过选龟(天子用九尺龟)、钻凿、灼烧、析兆四步;筮占则严格依《系辞传》所述“大衍之数”操作,通过分揲蓍草得卦,并参照变爻判断。
三、社会功能与政治意义
1. 王权合法性的构建:
如《诗经·大雅·文王》载“天命靡常”,周王通过卜筮将决策与“天意”绑定,强化统治权威。武王克殷前的“龟兆不吉”而仍出兵(见《史记·齐太公世家》),实则反映卜筮为政治服务的特点。
2. 礼制规范的体现:
《仪礼·士冠礼》《礼记·曲礼》规定不同阶级的卜筮权限,如诸侯“五日卜”,士“一日卜”,形成等级化礼仪秩序。
四、历史演变与学术争议
1. 春秋时期的嬗变:
随着理性思潮兴起,卜筮逐渐与星象、历法结合(如《左传》载梓慎、裨灶的占星术),且民间筮人(如《周易》的“阳虎筮”)开始挑战官方解释权。
2. 出土文献的佐证:
西周甲骨文(如陕西岐山凤雏遗址H11卜甲)显示周初仍行“一字兆”卜法;战国楚简《包山卜筮祭祷简》则证实卜筮与祭祷的紧密结合。
3. 学界争论焦点:
- 李学勤提出周代筮法可能存在“数字卦”阶段;
- 张政烺通过对甲骨金文中“奇字”的研究,推测早期《易》卦或为数字符号系统。
周代卜筮制度的兴衰,折射出从神权政治向人文政治的转型轨迹,其思想遗产深刻影响了后世谶纬、象数学乃至道教符箓文化。这一制度既是中国早期文明“巫史传统”的典型代表,也是周人“制礼作乐”历史进程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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