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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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阁英语:United States Cabinet,通常称为总统内阁President"s Cabinet)或者直接简称为内阁Cabinet),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隶属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它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

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于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从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不过,从法理上说,美国总统从是美国的联邦政府行政分支的和负责人,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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