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官制完善
朝代:西周 | 时间:2025-07-14 | 阅读:8055次历史人物 ► 宗伯
西周官制在夏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官僚体系,其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 中央官制:三公六卿体系
西周中央设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辅佐周王处理军政大事。"六卿"包括司徒(掌土地、民政)、司马(掌军事)、司空(掌工程)、司寇(掌刑罚)、宗伯(掌礼仪祭祀)、太史(掌文书历法),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的行政架构。《周礼》记载的"六官"体系虽带有理想化成分,但反映了西周官职专业化的趋势。
2. 世卿世禄与宗法结合
官员多由姬姓贵族或姻亲贵族世袭,如周公旦、召公奭等家族长期垄断要职。官职与采邑封地绑定,形成"爵位-官职-封地"三位一体的世袭特权。金文中的"五等爵制"(公侯伯子男)实际执行较灵活,更多体现宗法等级而非严格官阶。
3. 内服与外服双重体系
"内服"指王畿内的中央政府官员,"外服"为诸侯国官员。诸侯需定期朝觐并履行纳贡、戍守义务,西周中期的"册命金文"详细记载了周王对诸侯、卿大夫的职务任命仪式,显示官僚制度已程序化。
4. 宗教事务官职的特殊地位
太祝、卜人、巫史等神职官员权力显赫,决策前必行占卜。1976年陕西出土的"史墙盘"铭文证实史官兼掌祭祀与记事,体现"巫史合一"传统。周王自称"天子",宗教官僚体系是王权合法性的重要支撑。
5. 基层行政:国野制度与家族管理
国都设"里君""邑人"管理贵族与平民,乡野由"野司""田畯"监督农业生产。家族长(宗子)兼具行政职能,通过"宗子维城"实现血缘与地缘统治的结合。近年发现的清华简《系年》显示,西周后期已出现考核官员的"计政"制度雏形。
6. 军事组织与官职
常设"西六师""殷八师"等军队,军官称"师氏""亚旅",作战时临时任命"元戎"统兵。车兵与步兵混编,贵族子弟需掌握"六艺"(含射御),军事官职多由世族子弟充任。
西周官制虽为封建贵族服务,但其层级分工、文书管理等制度创新为后世官僚体系奠定基础,尤其是以礼乐制度维系等级秩序的模式影响深远。但诸侯势力坐大导致的权力分散,也成为西周晚期王室衰微的结构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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