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二公共和治
朝代:西周 | 时间:2025-05-17 | 阅读:5500次历史人物 ► 共和
"周召二公共和治"指的是西周初期周公旦与召公奭共同辅佐年幼的成王,开创"成康之治"的历史事件。这一政治模式被称为"共和行政",是中国早期政治文明的重要实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历史背景
公元前1042年周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幼,周公以叔父身份摄政,召公为太保,形成"周公主内、召公主外"的协作格局。面对管蔡之乱与殷商遗民的反叛,二人通过军事镇压与政治怀柔相结合的手段稳定政权。
2. 政治制度创新
- 分陕而治:以陕塬(今河南三门峡)为界,周公治东都洛邑,负责东方诸侯;召公治西都镐京,统领王畿地区,形成最早的行政区划雏形。
- 宗法制完善:共同确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的继承原则,将血缘关系与政治等级制度化。
- 监国制度:开创诸侯相互监督的"三监"体系,后演变为汉代刺史制度。
3. 治国方略
- 经济上推行"井田制",土地划分为"公田""私田",确立劳役地租形式。
- 文化方面共同主持制礼作乐,《周礼》记载的"六官"制度可能源于此时的政治实践。
- 推行"明德慎罚"思想,现存《尚书·召诰》记载了召公"敬德保民"的政治主张。
4. 考古佐证
2008年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系年》记载:"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先建卫叔封于康丘"。印证了二人合作处理殷遗民的史实。西周青铜器"大盂鼎"铭文"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反映了二人共同强化的天命观。
5. 历史影响
这种协作模式为后世树立了权臣辅政的典范,汉代霍光与金日磾、三国诸葛亮与李严的组合均受其影响。唐代杜佑《通典》将"周召共和"列为宰相制度的起源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此"共和"与西周晚期"国人暴动"后的"共和行政"(前841年)是不同历史概念。
这一政治合作持续约七年,至成王成年后还政,《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周公归政于成王,北面就臣位",体现了早期中国政治权力过渡的理性化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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