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灾害与赈济措施
朝代:唐朝 | 时间:2025-05-22 | 阅读:9224次历史人物 ► 唐朝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灾害频发的时期,水旱、蝗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对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显著冲击。朝廷通过制度化和临时性措施相结合的赈济体系应对灾害,其赈灾模式对后世影响深远,以下分点详述:
一、灾害类型及特征
1. 水旱灾害:据《新唐书·五行志》统计,唐代289年间发生水灾138次、旱灾114次。关中地区因生态退化,旱灾尤为频繁,如贞观元年(627年)关中大旱引发饥荒,朝廷被迫允许灾民“就食他州”。
2. 蝗灾:开元三年(715年)山东蝗灾,宰相姚崇力主“夜中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瘞”的灭蝗策略,打破民间“蝗为天灾”的迷信。
3. 地震:贞元四年(788年)长安地震持续20余日,《旧唐书》记载“人多压死”,朝廷减免赋税并派遣使节抚慰。
二、赈济制度体系
1. 常平仓与义仓
常平仓:沿袭汉制,通过“丰年籴粮、灾年粜粮”平抑粮价。玄宗时全国常平仓储粮达460万石。
义仓:隋代创设,唐太宗规定“亩税二升”专项储粮,专用于赈贷。德宗时因战乱挪用,致“义仓之积匮乏”。
2. 灾害奏报与检灾制度
实行“三分法”勘灾:收成损失十分之三以上减免赋税,十分之七以上赈济口粮。
敦煌文书P.2507《开元水部式》显示,地方需五日一报雨雪情况,形成早期气候监测系统。
3. 多元化赈济手段
蠲免赋役:武德七年(624年)关中旱灾,全免当年租调。
移民就食:高宗永淳元年(682年)洛阳饥荒,灾民涌入长安,官府于街巷设粥棚。
以工代赈:《唐会要》载代宗时修汴渠雇佣灾民,每日给粮二升、钱十文。
三、赈济中的政治考量
1. 宗教仪式与灾异观
朝廷常通过祈雨、录囚等礼仪应对灾害,武则天时期将灾异与“女主当政”关联,推动政治宣传。
2. 藩镇割据与赈济能力下降
安史之乱后,地方截留赈灾物资成常态。宪宗时江南旱灾,浙西观察使王纬竟以军用为由拒发义仓粮。
四、赈济成效与局限
前期因行政高效,如开元年间山东蝗灾得控;后期因官僚腐败,出现“检灾使受贿虚报”现象(见《册府元龟·邦计部》)。敦煌出土《贷粮契》显示,百姓需以土地为抵押借贷赈粮,反映赈济的剥削性一面。
五、历史比较视角
相比汉代单纯赈粮,唐代发展出蠲免、移民、工赈等组合手段,但受限于小农经济基础,始终无法突破“灾—乱”循环。宋代设立的广惠仓、明代预备仓,均可见唐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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