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求贤用商鞅
朝代:春秋战国 | 时间:2025-06-30 | 阅读:9804次历史人物 ► 秦孝公
秦孝公求贤用商鞅是战国时期秦国崛起的标志性事件。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时,秦国地处西陲,饱受魏国压迫,国力衰弱。为摆脱困境,秦孝公发布《求贤令》,明确提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展现了改革求变的决心。
卫国人商鞅(本名公孙鞅)闻讯入秦,通过宠臣景监三见孝公,分别以帝道、王道、霸道试探,最终以“强国之术”打动孝公。在辩论中,商鞅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的变法理论,与保守派代表甘龙、杜挚展开激烈论战,最终获得孝公支持。
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推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
1. 军功授爵制:确立二十等爵制度,斩敌首一级授爵一级,打破世卿世禄。
2. 土地制度改革: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推行辕田制。
3. 行政体系改革:推行县制,全国设31县(后增至41县),强化中央集权。
4. 法律体系:实行连坐法,“令民为什伍”,颁布《秦律》规范社会生活。
5. 经济政策:统一度量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变法过程充满斗争。为树立法令权威,商鞅“徙木立信”,在国都雍城南门立三丈之木,悬赏十金移木至北门,后增至五十金终有人尝试,此举确立政府公信力。但新法触犯贵族利益,太子驷(后秦惠文王)犯法时,商鞅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埋下日后车裂之祸。
变法的成效显著:公元前340年秦军大败魏国,收复河西之地;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商鞅获封於、商十五邑。但孝公死后,商鞅遭报复,其法却得到延续,为秦国统一奠定制度基础。
该事件具有多重历史意义:
确立“以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开创官僚政治新模式
通过土地私有化激活社会经济活力
军功爵制打破阶层固化,形成社会流动通道
县制改革奠定郡县制雏形
变法模式成为后世改革范例
需要注意的是,出土秦简显示商鞅变法并非完全创新,部分措施借鉴魏国李悝《法经》,且秦国早在简公时期已有“初租禾”等改革尝试。商鞅的贡献在于系统整合并强力推行,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司马迁评价:“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但亦指出“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战国策》则记载变法后“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深刻变革。现代史学界认为,秦孝公与商鞅的君臣际遇,体现了战国时期“得士者强”的政治规律。
文章标签:商鞅